比赛规则说明
1、 常规比赛时间为:10 分钟比赛时间。比赛时间在每次罚篮和死球状态下停表。每次检查球后(球由防守方传给进攻方后)计时器应立刻开始计时。
2、 在常规比赛时间前首先获得 21 或更多分数的球队胜出比赛。此规则仅适用于常规比赛时间(不适用于加时赛)
3、 如果常规比赛时间结束时双方打平,两队将进入加时赛。加时赛前两队应由 1 分钟的休息时间。加时赛中首先获得 2 分的球队胜出。
4、 在规定的开赛时间参赛队可参赛的 3 名球员未出现在比赛场地,该队被视为弃权。如有弃权情况出现该长比赛应被标记为 W-0 或 0-W (W 表示胜出队)
5、 若参赛队在比赛结束前离开场地或该队所有队员都受伤和/或被罚下场无法参赛,该参赛队被视为缺席比赛。一旦出现缺席比赛情况,胜出的球队可选择保留其原始比分或者记对手弃权,同时缺席比赛的球队的比分计为零分。
6、 若参赛队出现缺席比赛或弃权情况,该参赛队将无权参加其他比赛。
① 犯规/罚篮:
1、 全队犯规累积达 6 次后该队进入罚球状态。当全队犯规数达到 9 次时,随后的每一次犯规都将被视为技术犯规。为避免疑问,特此说明球员不会因为个人犯规数到达特定次数而被罚下场
2、 圆弧内的投篮犯规将被判罚一次罚篮,圆弧外的投篮犯规将被判罚两次罚篮。
3、 投篮得分时被侵犯,得分有效并执行一次罚篮
4、 全队犯规次数到达 7,8 和 9 次时,每次犯规将被判罚 2 次罚篮。第 10 全队次犯规及以上,技术犯规和非体育道德犯规将被判罚 2 次罚球并享有随后的球权。
5、 执行完违反体育道德或技术犯规的最后一次罚篮后,罚球球队继续保持球权并在场地正上方的弧顶后重新开球。
② 额外规则:
1、 每次投篮或最后一次罚篮命中后(除条款 7.5):
非得分方球员在篮筐的正下方发球(而不是在底线后发球)将球直接由内线运出圆弧外或直接传给圆弧外的队友。防守方球员不可在篮筐正下方的合理冲撞区域内进行防守
2、 每次投篮或最后一次罚篮不中后
如果进攻方获得篮板可不出圆弧直接进攻
如果防守方获得篮板或断球,球一定要出圆弧(通过传球或运球)后再组织进攻
3、 在每一次死球状态下球权归属队要在圆弧后场地正上方开球(球由防守方传给进攻方)
4、 参赛队员的双脚都不在圆弧内或圆弧上可被视为在圆弧外。
5、 若双方陷入争球状态,球权应给予防守球队。
③ 暂停规则:
每支参赛队在一场比赛中有一次 30 秒的暂停,球队的每名球员在死球状态下可以申请暂停。
④ 取消比赛规则:
球员累积两次非体育道德犯规将会被当值裁判取消比赛资格同时也将被赛事组织者取消其全部参赛资格。赛事组织者可以直接取消任何涉及暴力行为,语言或身体攻击,各类影响比赛结果,违反反兴奋剂规定(国际篮联内部条例第四册)或任何违反国际篮联道德准则(国际篮联内部条例第一册第二章)的球员的参赛资格。同时赛事组织者根据其他队员的检举(以不作为的方式)有权利取消整支涉及上述违规行为的球队的参赛权。